京建发〔2020〕148号
各有关单位:
2020年6月1日,在本市承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业务的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市办理外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信息添加时,提供虚假资料,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委派专人到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添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信息,现场提交了《外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添加申请表》、身份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建筑机械分会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向系统中录入人员基本信息时,发现其提交的11个身份证未通过识别,经核查均为假身份证,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重大失信行为。
二、处理措施
(一)依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7〕26号)第十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第五条第4款,决定对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信用评价等级直接降为无星级6个月的处理,期间施工单位不得租赁该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
(二)对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京唯一用户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供方管理,重新对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对已安装使用天津卓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的工程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确保各方管理职责履行到位和设备运行安全。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和使用登记时,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执法抽查时,发现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伪造检测报告、故意伪造或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身份证等重大失信行为的,要及时书面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7〕26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的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实施信用惩戒。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